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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驻马店市医保异地就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6-25 17:16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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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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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适用于哪些人群?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呢?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可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报销是什么标准?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享受参保地、备案地双向直接结算待遇。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以材料制办理的,起付标准按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支付比例与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保持一致;以承诺制办理,但未补充备案类型所需材料的,起付标准按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支付比例在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承诺制备案人员补充相应材料后,享受与材料制备案相同就医待遇。

以材料制办理的,应按照备案类型提供对应材料,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以承诺制办理但未补充材料的,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备案,且取消备案后24个月内不得再次以承诺制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因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备案材料造成基金损失的,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我市参保职工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在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居民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依照我市既定的分级诊疗政策所明确的省、市、县、乡四级报销比例执行,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我市分级诊疗政策所明确的省、市、县、乡四级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享受正常待遇。

四、如何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结算。对于来不及办理备案的参保人,若参保人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也可以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医保手工报销。

责任编辑:医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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