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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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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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围绕医疗保障工作,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医保领域重点信息。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68条包含医保参保、医疗保障待遇、诊疗服务价格等民众关注度较高的医保政策。并加强在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的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及医疗机构关切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按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规范家庭病床医疗服务行为,积极与市卫健、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完善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家庭病床医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增并修订了相关居家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家庭病床服务医保支付结算管理,提高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二是2024年我局共印发规范性文件3个,按照《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申请备案,并在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三是按照“客观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要求,通过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及公示公告等,增强透明度,方便广大群众知晓,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保障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主要围绕两方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依托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按照公开栏目类型规范公开相关信息,并认真做好网站有关栏目的信息维护工作。二是依托“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定期公开重点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不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二是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业务人员的思想站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策解读还不够规范,存在要素不全,形式单一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广度与深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要求,丰富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和实质性。通过细化信息分类、增加公开领域、优化信息展示等方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注重量质并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时效性。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更新的频率和速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引导政策起草科室在除基础文字及图解形式外,积极运用短视频、在线访谈等形式解读,使政策解读更加生动、易懂,提高公众的政策知晓和理解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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