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18 08:33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一、参保居民在哪里看病就医能获得医保报销?
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可按规定获得医保报销。比如在当地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
二、参保居民普通门诊能报销吗?
能。在门诊统筹定点的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60%左右,一年最多可以报销300元。
三、参保居民享受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参保居民享受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所患疾病是我市确定的24种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
2.本人申请,专业医生审核通过。可在住院的医院申请,也可在微信的医保小程序上按提示提交相关资料申请。
3.原则上只能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性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四、哪些医疗费用可以医保报销?怎样报销?
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是指医保可以直接按比例支付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检查、诊疗、床位费等医疗费用中,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费用可由医保直接按比例支付,乙类费用要先按一定比例扣除后剩余的部分,医保再按比例支付。
五、住院花费比较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怎么申请报销?
大病保险不需要申请就可以直接报销。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保按比例报销的同时,把按比例个人负担的部分累计到大病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里,当相应费用累计到1.1万元时,超出1.1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直接报销60%,超出10万元时,报销70%。大病保险和居民基本医保共同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55万元。





